商标注册公告期过了还可以异议吗

发布时间: 2025.1.10

商标注册公告期过了还可以异议吗




商标公告期3个月,过期不能提异议,但可请求宣告注册无效。违反商标法规定可请求无效,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时间限。行动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


商标注册公告期过了之后,一般不能再提出异议。



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,异议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。商标公告期通常为3个月,这是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限。一旦商标公告期满,就意味着异议期的结束,此后商标局一般不再接受针对该商标的异议申请。


然而,如果商标注册后存在违反《商标法》规定的情形,相关单位或个人仍然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可以在商标注册后的任何时间内提起,但一般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,如五年之内。此外,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,驰名商标所有人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时间则不受此限制。




综上所述,虽然商标公告期满后不能再提异议,但仍有其他法律手段可以保护相关权益,如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。这些程序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复杂的法律程序,因此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。